我国侨网4月30日电 据我国驻日本大使馆微信大众号音讯,据日本媒体报道,近来有我国公民在日驾驭摩托车时被机动车碾压身亡,肇事者逃逸,数日后刚才承认嫌疑人。栃木县高速公路产生车辆逆行致3死10伤严峻事端...
00:43这两天,蒲黄榆路3号楼前的自行车棚开端改造了,居民们都挺快乐的。可工地上一根抛弃多年的电线杆不只影响了施工,还给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我们都盼着有关部门可以及时撤除这根抛弃的电线杆。告发/反应...
租包、租相机、租手机……作为顾客的你,在互联网途径上租过东西吗?近年来,跟着“租借”形式的鼓起,一些热衷于寻求性价比的顾客挑选“以租代买”,促进了租借经济的开展,相关的租借途径也随之鼓起。
在租借过程中,有些顾客表明体会不错,但也有不少顾客直言“踩坑”,在租借过程中遇到货不对板、不合理索赔、押金被扣等糟心思。近来,不少顾客投诉在“人人租”途径上租借产品时,遭受资金拘留、商家高额索赔等问题,质疑途径服务态度差、对商家监管不力等问题引发胶葛不断。
奢侈品包受损谁之过?
近来,顾客邓女士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她在人人租途径上租了一款圣罗兰品牌包,但在偿还之后,商家以包有损坏要求她补偿1800元。邓女士以为,这一补偿金额过高且不合理,她表明:“我是10月2日在人人租途径下单了这款包,10月10日显现签收,10月11日,商家客服和我说,包包有损坏,需求依照他们的价格补偿1800元。”
根据商家供给的发货视频,该包是无缺的。从商家供给的签收视频看,图上的圣罗兰包的logo有掉漆。
邓女士表明:“我在运用的过程中十分保护这只包,不会形成商家所述的划痕。”但由于交还的时分没有拍视频,她也很难证明自己寄回去的包没有受损。根据订单,邓女士需求为这只包付出的租借租金也仅为178.2元。
关于赔付金额,邓女士提出异议,并表明商家能够把包寄回,由她带去专柜修补。但商家称无法供给购买收据,主张她持续租下该包直至买断,买断价格需七八千元,这让她难以承受。终究,商家在途径上主张赔付订单,邓女士的5000元押金也由此被拘留。
更令邓女士不解的是,商家给她供给的开箱视频,她保存后发现,苹果手机显现拍照时刻为10月14日,但商家在10月11日就跟她说包包有损坏需求补偿。为何还没开箱就知道包有损坏?邓女士就开箱视频时刻质疑,但商家表明:“有问题能够联络一下电话售后专员。”
随后,邓女士联络了人人租途径客服,客服表明,假如邓女士以为自己没有损坏产品,需求供给没掉漆的视频。一个五金件1800元虽然不合理,但这毕竟是奢侈品。假如需求更具体的材料,能够找商家。别的,赔付订单已生成至途径,假如正常赔付直接付出即可。如长时刻无赔付或许未处理,这边会经过正常申述索赔,途径也有相关的索赔标准。
在交际媒体上,邓女士看到了许多顾客和她有相似的阅历,同样是在该途径上租了产品并面对商家的索赔,但由于大部分顾客在返还产品时没有意识到要拍照视频保存根据,所以往往取证困难。
针对上述状况,记者联络了邓女士租包的深圳某公司,就1800元补偿金额的确认根据、视频拍照时刻等问题进行采访。与邓女士对接的工作人员表明:“相关信息咱们已反应给途径,顾客如有疑问可联络途径处理。”
多方投诉人人租途径“踢皮球”
揭露信息显现,“人人租”是广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建立的根据信誉大数据、区块链技能为企业和个人供给一站式信誉免押租借服务途径。公司供给的租借服务包括办公设备、手机、数码3C、智能硬件等多个职业。
可是,在小红书、微博、黑猫投诉等途径上,关于人人租的投诉内容不在少数。到发稿前,记者在黑猫途径上看到,包括搜索词“人人租”的投诉超越11000条,首要会集在手机、电脑、相机等电子设备租借范畴,投诉内容包括货不对板、赔付天然磨损费、高额违约金、途径不作为等。
多位顾客投诉商家索赔不合理,途径客服不作为。有用户投诉称:“手机现已返还,客服扣我押金说手机有问题,却出示不了任何费用清单和质检陈述。”该用户以为,商家只是一个视频就说手机有问题,令其很不满足,其要求交还押金,并以为商家不能因而作无理由收费。
还有顾客表明:“在人人租租了一年手机,交还回去的时分有拍视频,手机无缺无损没有伤痕,在商家那里就有伤痕了。商家让我赔付,我联络客服,客服不作为,一直在‘踢皮球’。”
不少顾客诉苦,在测验与商家洽谈未果后向途径客服求助。但途径客服表明,途径是租借途径,供给的是租借途径,设备是商家进行供给,归属权为商家一切。主张联络商家友爱洽谈,也能够联络当地工商部门帮忙处理。
天眼查App显现,广州研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屡次在网络购物合同胶葛类案子中被文书内容提及。该公司曾因租借合同胶葛、网络服务合同胶葛、网络购物合同胶葛、侵权职责胶葛等案由被申述。
近来,记者几回拨打人人租官方电话,但联络不上对方工作人员,随后,又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就顾客投诉、押金拘留、途径是否具有危险办理机制等问题提出采访,到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
租借胶葛为何难处理?
为何租借消费胶葛频发、争议不断?
许多顾客反映,偿还租借物时未拍照视频记载,维权时只能被迫承受商家的相片或视频作为根据。可是,也有顾客表明,虽然自己事前拍照了视频,但也遭受商家运用细微瑕疵索赔的状况。
有业内人士表明,一方面,二手租借商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良莠不齐,商家顾客各不相谋难以理清。举例来说,产品是天然磨损仍是人为损坏,有时难以有清晰的产品质量评价标准;另一方面,二手租借途径或许存在不诚信商家,运用虚伪宣扬、篡改租借记载、伪造根据等手法欺诈顾客,企图经过歹意索赔获利。
此外,租借合同中一般包括很多条款,触及租借物品的职责、保护、损坏补偿等内容,一般顾客或许在签署合一起未仔细阅读或了解这些条款,导致出现问题时处于晦气位置。当顾客与商家产生争议时,缺少一个公平、有用的第三方途径进行裁定。某些二手租借途径在处理投诉时难有清晰的标准或许功率低下,导致顾客维权困难。
在租借过程中,怎么确定产品的磨损是天然损耗仍是人为损坏?针对这一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刘馨远律师。刘馨远表明,正常运用损耗和损坏的差异,首要在功用成果上和片面歹意上。前者是天然客观损耗,后者是更多片面成心形成事物功用危害。两边在合同关系上应该有清晰的危害成果体现约好和职责承当,可是关于举证职责来说,对顾客不是很有利。因而,顾客在承租租借物时,必定要做好根据保存。
在此类消费胶葛中,途径的职责应怎么界定?对此,刘馨远指出,途径在这类消费胶葛中具有必定监管职责,“途径有职责保证顾客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若存在违规行为,途径需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若商家行为涉嫌欺诈,且途径明知而放任不管,途径也或许承当刑事职责。”刘馨远进一步表明,假如有很多的投诉,且投诉的现实的确存在,途径需求进行整改,这是法定职责。
在现有法令框架下,是否能够进一步完善途径租借标准?刘馨远表明,二手租借商场相对较新,法令监管和职业标准尚不完善,网络租借途径的办理触及多方面,标准其运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争议确定、胶葛处理以及职责承当等方面。
来历:羊城晚报租包、租相机、租手机……作为顾客的你,在互联网途径上租过东西吗?近年来,跟着“租借”形式的鼓起,一些热衷于寻求性价比的顾客挑选“以租代买”,促进了租借经济的开展,相关的租借途径也随之鼓起...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现在,跟着全社会法治知道的提高,市民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权益,当自己的权益遭到危害时,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法令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0月31日,半岛问法热线聚集侵权职责胶葛...
5月14日,湖南株洲一名网友反映,其姑妈沉痾住院期间,让子女带着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株洲田心支行取一笔5万元的定期存款,用来付出医药费,但银行工作人员要求自己参与才干处理。家族将患病白叟用轮椅推到银行...
1.指导性事例193号:闻巍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关键:居民身份证信息包括自然人名字、人脸辨认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归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则的“其他或许影响人身、产业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合法获取、出售或许供给居民身份证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则,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
2.指导性事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关键:1.违背国家有关规则,购买已注册但未运用的微信账号等交际媒体账号,经过具有智能群发、增加老友、树立评论群组等功用的营销软件,不合法制造带有公民个人信息可用于交际活动的微信账号等交际媒体账号出售、供给给别人,情节严重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则的“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
2.未经公民自己赞同,或未具有具有法令授权等个人信息维护法规则的理由,经过购买、收受、交流等办法获取在必定规模内已揭露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不合法使用,改变了公民揭露个人信息的规模、意图和用处,不归于法令规则的合理处理,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则的“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参阅事例
1.刘某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契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则的,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实践中,对经过“人肉查找”“开盒”等办法,在网络上不合法曝光别人隐私、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暴力行为,能够依法适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则。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8
2.夏某晓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不合法生意公民个人信息,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则的“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2.网购订单信息与产业安全直接相关,归于灵敏信息的领域,能够归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7〕10号)第五条规则的“买卖信息”。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2
3.林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经过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对被告人施行刑事和民事两层制裁,更有利于完成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维护。
入库编号:2024-04-1-207-002
4.周某城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不合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则的“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
2.不合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核算。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1
5.赵某岗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关于不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巨大的,应当进行查重处理,对重复部分予以扣减,并据此科罪量刑。
入库编号:2024-03-1-207-001
6.王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规则:“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行为人不承当民事责任:……(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揭露的或许其他现已合法揭露的信息,可是该自然人清晰回绝或许处理该信息危害其严重利益的在外……”(《个人信息维护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有相似规则)据此,对揭露的个人信息的合理处理能够推定自然人归纳赞同,即除了“该自然人清晰回绝或许处理该信息危害其严重利益的”景象外,不需要告诉和征得该自然人或许其监护人赞同。故而,关于自行揭露的或许其他现已合法揭露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后出售、供给的行为,一般不宜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本案尽管系2019年作出的断定,但所掌握的精力与《民法典》《个人信息维护法》对揭露信息的相关规则是共同的。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3
7.王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公民个人信息是动态且高度依赖于详细场景的,仅机械适用“归纳+罗列”办法静态类型化辨认并不契合实践,故有必要结合个案状况进行动态确认,即应结合详细案子要素对信息来历、去向、品种、价值以及其与人身权、产业权的严密程度等归纳加以断定。关于侵略了单一信息如电话号码、购物信息等的,应当判别该信息是否相关人身利益与产业利益,对案涉信息进行限缩解说,然后防止无限递归下的跋前踬后。关于具有较高辨认才能的个人和企业,应当根据其客观才能、责任规模等归纳断定其对信息的可辨认性。因而,对公民个人信息除以可辨认性作为实质确认规范外,还应当归纳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办法及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品种、数量、危害结果、辨认才能等要素,对案涉信息进行动态辨认。
入库编号:2023-06-1-207-001
8.卢某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中的产业信息不该混为一谈。判别房产信息是否归于本罪中的产业信息,关键在于该信息是否直接触及公民个人人身产业安全。
2.判别涉案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产业信息”的领域,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准则,以信息流向作为信息类型归属的重要判别要素。涉案房产信息被房子中介公司、装饰公司工作人员购买,用于事务推行的,一般不会影响人身产业安全,一般不宜确认为产业信息。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5
9.邱某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行迹轨道信息能够实时反映相关人员的轨道状况,与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系高度灵敏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7〕10号)第五条将入罪规范设置为“五十条以上”,升档量刑规范设置为“五百条以上”。
2.关于行迹轨道信息的确认,准则上只宜理解为GPS定位信息、车辆轨道信息等能够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详细坐标的信息。本案所触及的经过车载GPS定位器获取的定位信息,应当归入行迹轨道信息的领域。
3.行迹轨道信息不等于触及轨道的信息,而应当理解为触及轨道的实时信息。广义上而言,触及轨道的信息规模较宽,比如火车票信息、机票信息等相关轨道信息并非实时信息,故应当扫除在行迹轨道信息的规模之外。与之不同,本案所涉车辆定位信息则均归于实时信息的领域,应当确认为行迹轨道信息。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6
10.钱某勇、王某春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产业信息与产业安全直接相关,系高度灵敏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7〕10号)第五条将入罪规范设置为“五十条以上”,升档量刑规范设置为“五百条以上”。
2.房产信息是否归于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违法中的产业信息不该混为一谈。判别房产信息是否归于本罪中的产业信息,关键在于该信息是否直接触及公民个人人身产业安全。“公民个人房子权籍查询信息”直接来历于银行房子信息系统,归于直接反映产业状况的信息,触及产业安全,能够归入“产业信息”的领域。
3.判别涉案信息是否归于“产业信息”的领域,能够结合信息获取途径和买卖价格考量。司法实践中,作为佐证,能够将信息买卖价格作为灵敏信息判别的辅佐要素。一般而言,灵敏信息、特别是高度灵敏信息的买卖价格要远远高于一般公民个人信息。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4
11.刘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的确认,应当着重身份的可辨认性以及与人身、产业法益的相关性,判别是否具有方式的可辨认性、内容的隐私性、来历的不揭露性、性质的灵敏性等四项特征。关于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除为合法经营活动不合法购买、收受外,应确认为“情节特别严重”。
入库编号:2023-02-1-207-001
12.秦某乐等人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中,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当行政责任或许刑事责任不影响承当民事责任。因而,追缴违法所得和公益危害赔偿能够并存。
2.在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中,行为人侵略了不特定公民的信息权益,能够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则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个人信息维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则确认危害赔偿的数额。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是从违法中取得的收益,根据实践查明的获利数额进行追缴。假如实践丢失数额能够查清,能够根据实践丢失来确认。假如实践丢失或许获利数额都无法查清,法院能够视状况裁夺危害赔偿的数额。
入库编号:2023-04-1-207-005
13.郭某、吕某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1.检察机关就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能否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问题。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或许构成不特定社会大众的个人信息更广泛地走漏和传达,繁殖电信网络欺诈、“套路贷”等下流违法,从而要挟大众人身、产业安全,危害了公共利益。维护公民个人信息事关不特定大众集体的切身利益,具有公益特点。检察机关在申述施行侵略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被告人时,可一起提起顺便民事公益诉讼,契合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的价值取向,弥补了个人信息维护私益诉讼的缺乏。
2.一起科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否竞合的问题。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实质意图均为维护法益,但二者维护的法益并不相同,刑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人的赏罚和制裁,民事责任是对受害人所受危害的弥补。二者内涵逻辑存在实质区别,功用、性质均不相同,不存在抵触,彼此不能被吸收,更无法代替。经过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除应承当刑事责任外,还应承当赔偿丢失、向大众赔礼道歉、消除风险等民事责任。对被告人施行刑事和民事两层制裁,构成追责合力,更有利于完成对违法行为的防备和对公益的全面维护。
入库编号:2023-04-1-207-006
14.陈某展等17人欺诈、敲诈勒索、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
裁判要旨:“套路贷”案子中,确认财政人员将逾期借款人名单移交给催收人员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共犯,应当归纳考虑被告人的详细犯意内容、收益状况、参加共同违法的意思联络等情节,如财政人员与催收人员知道要素和违法方针不共同,犯意联络不明显,违法所得利益没有同享,能够不确认财政人员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入库编号:2024-05-1-222-009
15.谢某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不合法获取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裁判要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一般表现为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违背国家规则侵入核算机信息系统,或许选用其他技术手法,获取该核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许传输的个人信息,一起契合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不合法获取核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个违法构成,但由于只要一个违法行为,归于刑法中的幻想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两罪法定刑相一起,能够依照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科罪处置。
入库编号:2024-18-1-207-007
16.吴某某等偷盗、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协助信息网络违法活动案
裁判要旨:行为人使用信息网络,拐骗别人点击虚伪链接,经过预先设置的程序盗取别人资产的,应当以偷盗罪科罪处置。对既采纳“隐秘盗取手法”又采纳“欺诈手法”不合法占有资产行为的定性,应从行为人采纳首要手法和被害人有无处置资产认识方面区别偷盗与欺诈。假如行为人获取资产时起决定性效果的手法是“隐秘盗取”,“虚拟现实、隐秘本相”仅仅为了搬运被害人注意力或使被害人无法发觉,是为偷盗创造条件或作保护,被害人也没有自愿交给资产的,就应当确认为偷盗;假如行为人获取资产时起决定性效果的手法是“欺诈”,被害人根据错误知道而自愿交给资产,“偷盗行为”仅仅辅佐手法的,就应当确认为欺诈。
入库编号:2023-05-1-221-006
来历:人民法院事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事例研究院
(图源网络 侵删)一、指导性事例1.指导性事例193号:闻巍等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裁判关键:居民身份证信息包括自然人名字、人脸辨认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归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